晋商银行等 9 家山西机构被处罚 监管“亮剑” 大同和朔州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25年01月06日 18时26分
金透社 | 金晋
在山西这片金融热土上,大同与朔州两地近日成为金融监管焦点,晋商银行等 9 家金融机构相继 “折戟”,吃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犹如一场金融行业的 “警示风暴”,席卷而来,引发各界对当地金融生态健康的深度审视。
晋商银行大同分行首当其冲,深陷违规泥沼。1 月 6 日披露的罚单显示,其违规行径涉及多个关键业务环节。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如同 “筛子”,漏洞百出,大量贷款资金失去有效监管;流动资金贷款更是 “乱了套”,资金回流借款人,本应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却在违规操作下 “空转”,甚至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通过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玩起虚增存款规模的 “数字游戏”。这一系列乱象,让晋商银行大同分行付出 70 万元罚款的代价,时任零售部副经理贾某、产品经理赵某鹏、御河西路支行行长司某等人也难辞其咎,被监管部门严肃警告,职业生涯亮起 “红灯”。
中信银行大同分行同样未能严守合规底线。个人消费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双双 “失守”,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后,竟被挪用于股市 “逐利” 和购买理财产品,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50 万元罚单是对其违规行为的有力惩戒,时任迎宾街支行副行长李某坤、市场经理武某远的警告处分,也为从业者敲响警钟:漠视规则,必将自食恶果。
山西左云农商行问题也不少。贷后管理的疏忽,为不良贷款滋生埋下隐患;报告制高管任职未报告,内部管理流程混乱无序;重大关联交易未审批,暗藏利益输送风险。80 万元罚款是监管重锤,副行长李某、乡村振兴事业部经理何某、人力资源部经理王某、综合办公室主任张某东四名高管被警告,凸显银行高层管理失职之责。
华夏银行大同分行的违规行为集中在贷后管理与实贷实付环节。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实贷实付规定执行不严,如同金融链条上的 “松动螺丝”,威胁资金安全与金融稳定。50 万元罚款落地,对公客户经理崔某、个人客户部副经理王某飞被警告,警示着银行从业者每一环操作都关乎大局。
工商银行原大同御河北路支行行长赵某鹏的终身禁业处罚,更是令人警醒。因其贷前调查不尽职,为问题贷款开了 “绿灯”,监管部门果断出手,彻底斩断其银行业从业之路,以儆效尤。
保险领域同样 “风波” 不断。太平财险大同中心支公司玩起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的 “歪脑筋”,10 万元罚款与总经理晋某兆、渠道经理刘某的警告罚款处罚,让公司为违规营销手段付出代价。幸福人寿大同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面临 14 万元罚款,副总经理屈某霞被警告罚款,凸显保险条款合规使用的严肃性。
邮储银行朔州市分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失控,30 万元罚款与贷后检查岗石某蓉的警告,反映出资金流向监管不力的漏洞。华夏银行朔州分行则栽在信用卡资金管控上,30 万元罚款指向行长助理李某,警示信用卡业务风险防控不容小觑。
剖析背后根源,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部分机构为求业绩 “铤而走险”,忽视合规要求,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占市场、虚增业绩;另一方面,内部管理松散,从高层决策到基层执行,层层把关不严,风险意识淡薄。监管部门此次 “亮剑” 大同、朔州,是对金融乱象的精准打击,旨在净化金融生态,保护消费者权益,督促金融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这 9 家机构当以此次处罚为契机,痛定思痛,全面整顿。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入手,强化员工合规培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监管部门后续也应持续跟踪,防止违规行为反弹,确保两地金融市场风清气正,稳健发展,为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 “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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