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天顺股份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24年12月23日 17时07分
中国金融网首席金融观察员 金证
近日,新易盛和天顺股份两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新易盛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光荣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因 “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等行为被立案。天顺股份也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王普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两家公司均表示,实控人个人转让股票事宜被立案调查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然而,这一事件却凸显了当前资本市场监管的严格态势。
从数据来看,近年来违规减持行为时有发生。例如,2024 年 4 月 30 日,证监会对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披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王泽龙、洪浩炜、中信中证资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在内的当事方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 7753.2 万元,并合计处以罚款 1.55 亿元。2024 年 2 月 29 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威帝股份时任董事陈振华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减持 “威帝股份” 股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95 万元罚款。2024 年 3 月 16 日,浙江证监局对罗欣控股限制期转让罗欣药业股票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300982.28 元,并处罚款 50 万元。2024 年 10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集晶香港限制期转让富满微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 320 万元罚款,对未及时公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新易盛和天顺股份实控人被立案调查,体现了证监会对股东减持行为的严格监管。在资本市场中,股东减持本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如果违反限制性规定进行减持,就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减持制度法律位阶的提升和规则体系的清晰明确,是 2024 年减持制度的重要趋势之一。证监会发布实施的 “1+2” 股份减持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减持行为,减少了减持套利空间,有利于强化股东减持约束,引导投资者形成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证监会坚持 “长牙带刺”,依法从严打击违规减持行为,提高违规减持成本,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肃处理各类违规减持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这表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对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来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投资者也应提高警惕,关注公司的合规情况,理性投资,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新易盛和天顺股份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件,再次为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将促使市场更加规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实控人违规减持会受到哪些处罚?
上市公司实控人违规减持可能会受到以下多种处罚。一是可能面临罚款。就像前面提到的案例中,有的实控人被处以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罚款。例如,威帝股份时任董事陈振华在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减持 “威帝股份” 股票,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95 万元罚款。
二是会被没收违法所得。比如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披违法行为,包括王泽龙等当事方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 7753.2 万元。浙江证监局对罗欣控股限制期转让罗欣药业股票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300982.28 元。
三是可能会被给予警告处分,这是较为常见的处罚方式之一。像很多案例中的实控人在被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也会被给予警告。
另外,还可能面临行政监管措施。例如被限制交易,一段时间内不能进行股票交易操作。或者被要求回购违规减持的股票,将差价上交等。
如何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减持行为的监管?
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减持行为的监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实控人减持的条件、程序和限制,堵塞可能存在的规则漏洞。比如,细化减持的预披露要求,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提前多久进行减持公告,确保投资者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减持信息。同时,加大对违规减持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实控人不敢轻易违规减持。数据显示,如果违法成本过低,实控人可能会心存侥幸,违规减持的概率就会增加。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实控人在减持前必须充分、准确地披露减持的原因、数量、时间等信息,让投资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减持的背景和影响。加强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及时性的审核,一旦发现虚假披露或延迟披露,立即采取处罚措施。例如,可以建立信息披露抽查机制,对一定比例的减持公告进行随机检查,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减持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实时跟踪实控人的持股变化情况。对可能存在违规减持风险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提前进行风险预警。比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监测实控人的交易行为,一旦发现异常交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的运营中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要求中介机构对实控人的减持行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减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中介机构未能履行监督职责,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证券公司在为实控人办理减持业务时,必须严格审查减持的合法性,否则可能会被暂停业务资格或处以罚款。
五是提高投资者的监督意识。鼓励投资者积极关注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减持行为,对发现的违规减持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可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投资者给予奖励。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减持行为的认识和风险意识,让投资者能够理性看待实控人的减持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日常监督、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和提高投资者监督意识等多方面措施,可以有效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减持行为的监管,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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